【温江区】2022年企业租赁办公用房(厂房)租金补贴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06-10 至 2022-08-10
责任单位
成都医学城管委会
责任处(科)室
生产发展服务科
最高奖励金额

2,000,000.00
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登记、税务解缴、统计报表在温江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在成都医学城范围从事医学、医药、医疗领域的研发创新、生产加工、检验检测等企业。
支持标准

给予每月最高不超过35元/平方米的租金补贴,同一企业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年;租赁企业的免租期不予补贴;减租期按优惠后的实际支付价格给予补贴;本次租金补贴时间为2021年6 月1日至2022年5月31 日。

申报条件

经认定的符合本政策规定的企业。

1.自《成都市温江区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温府发〔2017〕67号)政策文件发布之日(2017年8月7日)起至政策有效期届满期间,已在成都医学城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均可申报(或继续享受)申报该条款。

2.在政策有效期届满之前新引进企业以注册成立之日作为起始日,以实际租赁发生日作为计算租金补贴扶持时间。政策有效期届满之后新注册的企业按照《成都市温江区推动“三医融合”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温府发〔2021〕8号)申报享受租金补贴。

3.原则上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租金补贴时间为3年(即36个月),经认定的优质企业(完全履行项目投资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等)可继续享受2年(即24个月)补贴。项目投资协议有明确租金补贴时限约定的按项目投资协议约定执行。

4.同一企业享受温江区各类租金补贴政策累计时间不超过3年(即36个月),经认定的优质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5年(即60个月)。

5.申报本政策条款不受地方经济贡献限制。

联系方式

生产发展服务科:028-82633393

02
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温府发〔2017〕67号)第六条

03
申报流程
04
材料列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必要性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诚信申报承诺书
申请人自备
必要
详见资料下载,原件扫描加盖公章
2
银行付款凭证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原件扫描
3
房屋租赁发票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原件扫描加盖公章
4
与业主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原件扫描加盖公章

本文转载自天府蓉易享,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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