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04-10 至 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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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成都市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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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政策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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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金额 |
参照支持标准 |
| 申报对象 |
因实施封控、管控等疫情防控措施导致临时停业的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含个体工商户),申报的市场主体须经所在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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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标准 |
一个月租金的50%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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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因实施封控、管控等疫情防控措施导致临时停业的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含个体工商户),申报的市场主体须经所在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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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政策服务科:028-82668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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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关于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的支持政策>的通知》(温府发〔2022〕5号)第一条
03
申报流程
04
材料列表
1.本政策条款采取先认定后申报的办理方式,只有通过线下审核认定的市场主体才能进行线上申报。
2.申报主体须在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向实际经营场所所在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提交线下认定申报材料。
3.本条政策不受地方经济贡献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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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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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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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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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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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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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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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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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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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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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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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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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资料下载,原件扫描并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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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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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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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一季度或年度租金支付的相关佐证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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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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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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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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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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