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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02-06 至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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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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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处(科)室 |
金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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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金额 |
5,000,000.00 元 |
| 申报对象 |
温江区内中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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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标准 |
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单户企业累计补贴不超过50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各级财政补贴的总额不能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的利息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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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和担保贷款增量贷款支持的中小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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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金融服务中心:028-82668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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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16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温府发〔2020〕3号)第三条第(九)项
03
申报流程
04
材料列表
1、申报本政策条款不受地方经济贡献限制。
2、“申报材料”是指申报政策须提供的基本材料,政策主管部门或专家评审小组可要求提供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若后期因审计需要核实,申报单位需配合提供纸质原件。
3、本政策条款所涉及补贴资助均为税前。国家、省、市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申报主体原则上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本政策条款以外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相同条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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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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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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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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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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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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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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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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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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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当年最新的人行企业征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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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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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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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扫描并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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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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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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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及履约凭证、支付贷款利息的清单及凭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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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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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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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扫描并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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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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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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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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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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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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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资料下载,原件扫描并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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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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