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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2-03-21 至 20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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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成都市新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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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经济运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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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金额 |
100,000.00 元 |
| 申报对象 |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新津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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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标准 |
对首次成功纳入国家统计网报企业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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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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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张老师 028-82527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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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政策依据
中共成都市新津区委、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创新公园城建设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03
申报流程
04
材料列表
1.申报企业均应满足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新津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或机构;正常生产经营,申报年度无重大环保、安全等事故,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名单的民营企业。
2.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按要求加盖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线下申报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4份,封面统一印制“xxx企业申报成都市新津区20xx年XXX扶持资金资料”。
3.企业申报材料中所需的“近两年无重大环保、安全等事故证明文件”,由区发改局(区民经办)汇总统一去函区应急局、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后核实企业相关信息,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4.如有疑问请根据上方联系方式咨询部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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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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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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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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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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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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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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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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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照片(反映企业规模、行业、产品和原材料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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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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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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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盖章后扫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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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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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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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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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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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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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盖章后扫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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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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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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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证明文件(由统计部门出具),最近两个月的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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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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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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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盖章后扫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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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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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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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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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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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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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盖章后扫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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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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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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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政策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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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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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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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下载模板自行填写,盖章扫描后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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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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