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成都市用人单位招用重点群体岗位补贴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长期有效
责任单位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处(科)室
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最高奖励金额

参照支持标准
申报对象
1.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9+3”毕业生的用人单位。
2.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户)、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就业的企业。
3.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
4.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及就业援助基地。
支持标准

(1)以下情形按每人每年5000元给予岗位补贴。

①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9+3”毕业生;

②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户)、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

(2)小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每吸纳一人给予2000元一次性岗位补贴。

(3)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就业援助基地,按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岗位补贴。

申报条件

1.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或“9+3”毕业生,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户)、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就业,享受社保补贴期满12个月。

2.小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

3.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及就业援助基地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期限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联系方式

就业服务处 87706810

02
申报流程

申请单位请前往成都市人社局官网申报办理(http://cdhrss.cheng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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