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商务厅等20部门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2〕92号),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全省汽车消费,四川省商务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单位)研究起草了《四川省商务厅等20部门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8月28日前反馈四川省商务厅。

  联系电话:028-83236337

  电子邮箱:zyzlyc2021@126.com

  附件:1.四川省商务厅等20部门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

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3.意见建议反馈表

四川省商务厅

2022年8月18日

本文转载自 四川省商务厅,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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