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利用外资奖励政策(新引进国际中小企业)(第二年)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08-05 至 2022-08-19
责任单位
成都市投资促进局
责任处(科)室
外资促进处
最高奖励金额

5,000,000.00
申报对象
已获得第一年外资奖励支持的国际中小企业。
支持标准

在申报第二年奖励资金时,企业注册资本外资部分减少的,不再享受第二年奖励资金。

申报条件

1.同时符合省、市两级外资到资类奖励政策的,不重复享受。

2.同时符合重大外资项目和国际中小企业奖励政策的,不重复享受。

3.已享受到资类财政奖补(含本通知支持内容)的,不再享受国际中小企业奖励。

4.申报了市级及以上财政奖补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奖补情况。

联系方式

廖老师 028-61886962

02
政策依据
1.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水平利用外资的若干意见
03
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其注册地区(市)县投资促进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04
材料列表

1.申报对象在申报前三年内因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行为、失信行为等,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不予安排专项资金。

2.申报对象有违反相关规定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有抽逃出资等行为的,应当退还奖励,按规定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企业信用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开,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资金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移送监察机关追究行政责任。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必要性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申报企业截至2022年8月5日前最新的外商投资信息报告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
申报企业2022年8月5日后在成都信用网(credit.chengdu.gov.cn)生成的信用报告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
新引进国际中小企业奖励申请表(第二年兑付)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原件加盖公章
下载

4
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自备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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