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成都市新津区支持研学旅行产业发展政策(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征集部门 】成都市新津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开始时间】

2022-07-08

【征集状态】

已结束

【结束时间】

2022-07-15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动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四川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成都市文广旅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加快研学旅游新场景推动旅游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动新津研学旅行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成都市新津区支持研学旅行产业发展政策(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2022年7月15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1277173902@qq.com 

2.邮递信件:成都市新津区正西街153号

3.联系人:涂女士  陈先生    电话:028-82590699

 

附件:成都市新津区支持研学旅行产业发展政策(征求意见稿)

成都市新津区支持研学旅行产业发展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动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四川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成都市文广旅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加快研学旅游新场景推动旅游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动新津研学旅行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公园城市+全域旅游”新模式、新版本、新范本,助力成都创建全国“双减”工作试点城市,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

第一条  支持研学旅行机构发展。对租用经认定的办公办学场地的新落户研学旅行机构,连续3年按照每年租金的50%,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租金补贴。

第二条  支持研学旅行产业壮大。对首次成功纳入国家统计网报企业库的规模以上、限额以上的研学旅行企业(机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研学旅行协会(联盟)等研学组织给予每年每个不超过10万元的工作经费补贴。

第三条  支持研学旅行场景建设。新()建研学旅行场景项目,实际总投资(不含土地和房屋出让、出租费用)在3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建成投运后按实际投资总额20%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第四条  支持研学旅行品牌创建。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研学旅行营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研学旅行基地,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  支持研学旅行队伍培育。每年评选不超过5名优秀研学旅行导师,分别给予每人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参加省级及以上研学旅行培训并取得研学旅行导师证书的区内研学旅行从业人员,每人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六条  支持研学旅行课程提升。每年对研学旅行课程开发进行评选,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七条  支持研学旅行市场开发。对开展研学旅行活动,人数当年达到5000人次以上且主营收入达500万元以上20050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第八条  支持研学旅行活动开展支持研学旅行服务企业(机构组织学生在新津开展研学活动,给予研学旅行服务企业(机构按研学学生数量每人次10元的补贴。

第九条  支持研学旅行宣传营销。对企业、协会在新津或全国其他城市成功举办研学旅行相关的会议、论坛等活动,经认定,根据活动实际投资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第十条  支持研学旅行数字化开发。对企业、协会投资20万元以上的研学旅行数字化开发项目,按项目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附则

)本政策每年申报两次申报范围为上一年度至当次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已发生事项

)本政策实施期间,同时符合新津区其他扶持政策条件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本政策可与上级政策重复享受,但若上级政策中涉及区级配套的,则不重复享受。

)本政策由成都市新津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本政策2022XX施行,有效期3年。

 

 

本文转载自 新津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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