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企事业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我局在前期调研和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成都市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可在2022年7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意见建议格式见附件2):
1.电子邮箱:cdhbfg@163.com
2.通信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68号市级机关第四集中办公区A座成都市生态环境局(邮政编码610041),并在信封上注明“《成都市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成都市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14日
附件1:成都市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附件2: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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