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0000万元。项目资金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管理;安排给脱贫县(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的资金,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有关规定执行,现公告如下。
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情况公告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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