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调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积极性,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一次性补助资金64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开展试点工作,重点用于开展基础信息调查、试点组织实施等方面支出,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兴建楼堂馆所、偿还债务及其他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无关支出。现将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告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19日
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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