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川财农〔2022〕48号

相关市(州)、扩权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调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积极性,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经研究,现正式下达你地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一次性补助资金如数(详见附件),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开展试点工作,重点用于开展基础信息调查、试点组织实施等方面支出,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兴建楼堂馆所、偿还债务及其他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无关支出。

二、市县财政部门应会同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补助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管理,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进一步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作用,加强对试点工作推进的指导,落实好改革任务,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效。

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补助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19日

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补助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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