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1-08-09 至 202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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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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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信息化推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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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金额 |
10,000,000.00 元 |
| 申报对象 |
上一年度获评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等工业互联网项目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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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标准 |
1. 对获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等国家部委工业互联网优秀项目,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助; 2. 对获批国家部委立项支持的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类项目,按其获得中央财政实际到位资金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 对于特别重大的工业互联网项目或大型展会、赛事等活动,报市政府审定后,给予重点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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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1. 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单位,且项目实施地在我市; 2. 申报企业需在我市产业功能区范围内; 3. 联合体申报的项目,由牵头单位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4. 上一年度获评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等工业互联网项目; 5. 2021年12月31日前项目已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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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沈秋成 028-61885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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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政策依据
1. 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
03
申报流程
04
材料列表
企业提供的材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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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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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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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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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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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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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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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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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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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国家部委工业互联网项目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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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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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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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评国家部委的工业互联网优秀项目应提供项目的公告通知、批复文件等证明材料;
2.获批国家部委立项支持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类)应提供国家部委立项支持的中标通知书和国拨经费银行到账凭证。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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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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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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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取电子证照库/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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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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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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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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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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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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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取电子证照库/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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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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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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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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