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信息
| 申报时限 |
2021-06-11 至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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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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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处(科)室 |
新型显示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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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金额 |
10,000,000.00 元 |
| 申报对象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光电产业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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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标准 |
按照国家支持额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配套奖励;如国家资金是分期拨付,则按实际到位资金按比例进行配套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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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已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部委重大专项资金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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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新型显示产业处 028-61888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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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政策依据
1.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光电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
2.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光电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03
申报流程
04
材料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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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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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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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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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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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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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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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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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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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获得重大专项支持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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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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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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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批复文件、转账凭证、专利情况、申请国家重大专项的申报书、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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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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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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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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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取电子证照库/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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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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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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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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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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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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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取电子证照库/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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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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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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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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