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

          近日,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下达2022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财政农发202220号),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1500万元。

一、资金分配情况

(一)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资金(到户,58.5万元)按照《成都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成委农领发〔2021〕12号)我市《贯彻落实〈四川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法(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委农办〔2021〕14号)相关要求,对目前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不含前期提前下达帮扶资金对象)和拟新增监测户按照每人5000元标准落实帮扶项目资金。分配下达成都东部新区15万元、郫都区1万元、简阳市27万元、邛崃市2.5万元、崇州市5万元、大邑县2万元、蒲江县6万元。7个区(市)县从县级项目库中择优选择项目,对监测户因户因人安排实施产业发展、就业补助、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有针对性帮扶措施,消除致贫返贫风险。

(二)巩固衔接重点帮扶项目(到村,1441.5万元)。按照《成都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因素测算分配等要求,分配下达成都东部新区590万元、简阳市851.5万元。由两地根据省、市乡村振兴重点村产业发展中亟需帮助解决的短板弱项和需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布局及年度工作计划,在县级项目库中择优选取项目,实施到村产业帮扶。

二、管理使用要求

成都东部新区和简阳市有关部门按照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要求和资金项目管理规定,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尽早分配落实,项目尽快开工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本文转载自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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