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

川财农〔2022〕32号

有关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进一步支持做好小麦防灾增产及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经研究,现下达你地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如数(详见附件),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按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用于小麦防灾增产和病虫害防治。

二、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各地要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金兑付等重点环节进行督促检查,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本区域项目绩效评价机制,依据下达的绩效目标,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提高使用绩效,强化绩效监控。

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4月13日

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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