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景波主持召开区政府第五次常务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市武侯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等议题,区政府领导邱长宝、陈丽娜、宋伟、赵毅、唐毅、徐雪松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召平、区政协副主席罗四清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制定《成都市武侯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市要求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街道办事处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意识,深入学习应急管理办法,全面提升灾害应对和处置能力。应急避难场所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生活的每个人息息相关,健全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已经成为一个城市基础建设设施完善的重要指标之一。要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提高城市综合防灾能力,有效应对突发状况,为老百姓提供一个安全庇护所。
据了解,应急避难场所是指为应对突发事件,经规划、建设,具有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可供居民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目前,全区共有应急避难场所88处,场地总面积82.23万平方米,可容纳总人数54.8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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