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2022年度粮食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公告

为进一步鼓励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全粮食播种面积,加快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生产,提高粮食生产保障能力。按照《成都市“米袋子”“菜篮子”强基行动方案》(成办发〔202050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粮食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面积核实工作的通知》(〔20222-16)要求,为切实做好2022粮食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面积核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补对象和标准

奖补对象:新津域内实施水稻(含制种)、小麦规模化生产的自然人和法人。

奖补标准:对2022年在新津区域内种植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同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的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者,由市级财政按照200元/亩标准给予奖励。

二、奖补程序

 申报

凡符合小麦奖励条件的自然人、法人于2022年3月1日ー4月1日向当地镇政府街道办申报;凡符合水稻奖励条件的自然人、法人于2022年6月1日ー7月10日向当地镇政府街道办申报。申报时必须如实填报《成都市粮食适度规模化生产奖励申报表》附件1,经所在村委会确认盖章。凡申请奖励的自然人、法人,还须提供下列相关证明材料依法流转耕地合同(复印件),申报业主(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支付土地租金转账银行回执单(复印件)或四川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票据(复印件),承诺书,农膜、农药包装袋(瓶)、肥料包装袋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证明,小麦、水稻生产档案(复印件)。另外,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企业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银行基本帐户(复印件)制种的还需提供种子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委托制种协议。

初审

镇政府街道办)负责初审,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水稻、小麦规模化生产面积进行核查,然后分村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群众提出异议或意见,应重新核查核实,并将复核结果进行再公示,再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终审

农业农村局对同一业主在各镇街道)的水稻、小麦规模化生产情况进行合并,对镇政府街道办)报送的水稻、小麦规模化生产面积、秸秆综合利用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在新津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重新核查核实后再次公示,再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奖补资金来源、拨付和管理

(一)奖补资金实行当年审核次年补助。由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当年各区(市)县申报及审核的奖励补助资金需求情况,纳入次年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二)粮食规模化生产奖励资金纳入成都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范围,资金的发放管理严格按照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管理暂行办法》(成财社201983号)要求执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的粮食规模化生产奖励资金执行“县级直发”,由区农业农村局经银行直接拨入经营主体法人银行基本账户。

(三)奖励资金兑付后,镇政府街道办)要告知每位享受奖励的粮食规模化生产者。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8-82516181   

 

附件:1.成都市粮食适度规模化生产奖励申报表、2.承诺书  

 

 

 

                     成都市新津农业农村局

                      20222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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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新津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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