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规范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于2021年3月起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进行公告。
2021年,我局共对四家行政事业单位和一家区属国有公司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与部门预决算执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以及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相结合,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资金挪用、虚报预算支出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检查未发现以上违法违规问题,但也存在未定期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工作、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不规范,未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超标准报销省内出差公杂费和培训费、报销接待费手续不齐、加班餐费人均消费过高、报销通讯费原始发票已过期作废、上报预算未进行集体决策且未开展项目评审、未建立借垫款审批程序和对外借款终身负责制、退票业务处理不及时,未严格执行2个工作日内将资金退回财政国库单一帐户的要求。涉及不规范金额总合计:5.85万元。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区财政部门对问题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责成被查单位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截至目前,各被查单位已对查处问题整改到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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