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关于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的支持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信心、稳定预期,确保2022年一季度经济实现良好开局,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企业纾困扶持力度
(一)降低企业租金成本。对依法合规承租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全(独)资企业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2月和3月租金全免。其他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物业,鼓励业主与承租方共度时艰、协商减免租金和物业费,按减免中小企业租金、物业费部分的15%,给予业主财政补贴。(牵头部门:区国资局,区企业服务中心)
参考政策:
1.《成都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助力企业疫情防控强措施、稳经营、暖员工的通告》:三、减免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租。对于依法合规承租区属国有企业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2月份租金全免。
2.《四川天府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实施援企稳岗十条措施的通告》:二、降低企业租金成本。对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租金补助。因实施封控、管控等疫情防控措施导致临时停业的,经所在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认定,给予一个月租金50%的补助。
(二)降低企业稳岗成本。组织企业参加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对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给予1年社保单位缴纳部分全额补助及2000元/人补贴。对区内中小微企业在一季度招用区外户籍人员在温初次就业,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含)以上,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对人力资源机构为区内企业招工,依法连续缴纳社保费6个月(含)以上,给予机构500—1000元/人补贴。(牵头部门:区人社局)
参考政策:
1. 《青岛市城阳区关于助企“开门稳”“开门红”的鼓励政策》:九、抓好援企稳岗政策落实。疫情响应期间,对区内企业招用市区以外户籍人员初次就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
2. 《四川天府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实施援企稳岗十条措施的通告》:一、降低企业稳岗成本。对非国有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稳岗补助。因封控、管控、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员工不能到岗并在措施解除后返岗的,按该部分员工一个月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纳部分给予全额补助。
(三)降低企业贷款成本。组织金融机构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个性化提供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等金融服务,支持企业通过政策性融资产品获得低门槛、低利率融资。对受到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实施贷款利息补助。对2—4月期间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增量贷款的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单户企业累计补贴不超过5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各级财政补贴的总额不能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的利息总额。〔牵头部门:区财政局(区金融局)〕
参考政策:
四川天府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实施援企稳岗十条措施的通告》:降低企业贷款成本。对受到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贷款利息补助。在2022年2月至4月通过金融机构取得的新增贷款,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一年利息金额的50%给予补助,累计不超过50万元。
(四)提供疫情专项保险。为区内企业及其员工团购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团体意外险和安全生产专项责任险,帮助企业对冲疫情带来的影响。〔牵头单位:区企业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金融局)〕
(五)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大项目免费定期开展员工核酸检测和环境消杀。(牵头部门:各产业主管部门)
参考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和单位《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11.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餐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2022年原则上应给予餐饮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
18.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零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2022年原则上应给予零售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
(六)定制专项法律服务。对于企业受疫情防控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开展应急公共法律服务。(牵头部门:区司法局)
二、扩大有效投资
(七)加快产业化项目入库。对2022年一季度新增入统计库的产业化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性质的项目),总投资10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单个项目业主激励资金10万元;总投资5亿元(含)—10亿元的分别给予单个项目业主激励资金5万元;总投资1亿元(含)—5亿元的分别给予单个项目业主激励资金3万元。(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
参考政策:
《绵阳市涪城区2022年一季度“抓项目、促生产、稳增长”激励措施》:第四条对2022年一季度新增入库的工业技改项目,投资总额1-10亿元(不含)、10亿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单个项目业主激励资金5万元、10万元。(牵头部门:区工信局)
(八)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对2022年一季度实现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产业化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性质的项目),分别给予单个项目业主激励资金15万元;实现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含)—1亿元的产业化项目,分别给予单个项目业主激励资金10万元;实现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产业化项目,分别给予单个项目业主激励资金5万元。(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
参考政策:
1.《绵阳市涪城区2022年一季度“抓项目、促生产、稳增长”激励措施》:第一条,对2022年3月底前新开工总投资1-10亿元(不含)、10-50亿元(不含)、50亿元及以上的项目,分别给予单个项目业主激励资金5万元、10万元、15万元。(牵头部门:区发改局)
2.《杭州市萧山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助企开门红”有关工作的通知》:十一、鼓励制造业企业扩大有效投资。对2022年一季度在库统计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投资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奖励50万元,5000(含)—10000万元奖励30万,3000(含)—5000万元奖励20万,1000(含)—3000万元奖励10万元。
三、促进工业扩能增产
(九)鼓励扩大有效生产。对2022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给予企业激励资金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50万元。(牵头部门:区经信局)
参考政策:
1.《杭州市萧山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助企开门红”有关工作的通知》:一、鼓励制造业企业扩大有效生产。对2022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并实现正增长的制造业企业,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
2.《杭州市滨江区关于夺取疫情防控全面胜利进一步做好“助企开门红”的通知》:01.加大制造业企业奖励力度。对2022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且同比增长5%及以上的,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
(十)提高成本费用调查工业企业增加值率激励。对成本费用调查的规上工业企业,2021年增加值5亿元及以上,增加值率每提升1个百分点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激励资金2万元;2021年增加值1亿元(含)—5亿元(不含),增加值率每提升1个百分点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激励资金1万元;2021年增加值1亿元以下,增加值率每提升1个百分点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激励资金5000元。(牵头部门:区经信局)
参考政策:
《福州市鼓楼区鼓楼区出台惠企“政策包”,聚力一季度“开门红”》:4.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区级在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率较上年度提升达到市级工作经费奖励标准的情况下,按照50%、30%、20%的比例奖励给增加值排名前三企业所在的街镇、软件园。
(十一)鼓励企业多做贡献。对2022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产值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且实现正增长的制造业企业,按照一季度综合贡献进行排名,前3名一次性给予企业激励资金20万元,4—10名一次性给予企业激励资金10万元,11—30名一次性给予企业激励资金5万元。(牵头部门:区经信局)
四、支持建筑业加快发展
(十二)推动企业产值稳步提升。对2022年一季度产值0.3亿元(不含)的在库建筑业企业,同比增长15%及以上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激励资金1万元;对2022年一季度产值达0.5亿元及以上的在库建筑业企业,同比增长15%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激励资金3万元;对2022年一季度产值达1亿元及以上的在库建筑业企业,同比增长15%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激励资金5万元;对2022年一季度产值达5亿元及以上的在库建筑业企业,同比增长15%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激励资金10万元。(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参考政策:
《绵阳市涪城区2022年一季度“抓项目、促生产、稳增长”激励措施》:第六条,对2022年一季度产值0.6-1亿元(不含)的在库建筑业企业,同比增长40%及以上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激励资金3万元;对2022年一季度产值达1亿元及以上的在库建筑业企业,同比增长30-50%(不含)、5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激励资金3万元、5万元。(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五、促进服务业发展壮大
(十三)支持规上服务业企业持续发展。对2022年1—2月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规上重点服务业企业(不含2021年新入库企业),同比增长10%(含)—20%(不含)、20%(含)—40%(不含)、40%(含)—60%(不含)、6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激励资金2万元、4万元、6万元、8万元。(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参考政策:
《绵阳市涪城区2022年一季度“抓项目、促生产、稳增长”激励措施》:第八条,对2022年1-2月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规上重点服务业企业,同比增长35-45%(不含)、45-50%(不含)、5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激励资金1万元、2万元、3万元。(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十四)支持批发企业扩大销售。对2022年1—3月限上批发企业(不含2021年新入库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15%(含)—20%(不含)、20%(含)—25%(不含)、25%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激励资金4万元、6万元、8万元。(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十五)加大零售企业支持力度。对2022年1—3月限上零售企业(不含2021年新入库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15%(含)—20%(不含)、20%(含)—25%(不含)、25%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激励资金4万元、6万元、8万元。(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十六)鼓励餐饮企业惠民促销。支持餐饮企业有效延长营业时间,完善夜间交通线路,经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评估后,放开夜间非高峰期占道停车,打造具有“烟火气”的消费氛围。对2022年1—3月限上餐饮企业(不含2021年新入库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25%(含)—30%(不含)、30%(含)—35%(不含)、35%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激励资金2万元、3万元、4万元。(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十七)支持住宿业恢复发展。对2022年1—3月住宿业企业,营业额达100万元(含)、200万元(含)、500万元(含)及以上且正增长的,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激励资金1万元、2万元、5万元。(牵头部门:区文体旅局)
参考政策:
1.《绵阳市涪城区2022年一季度“抓项目、促生产、稳增长”激励措施》:第七条,对2022年一季度销售额达9000万元及以上的限额以上零售企业、1000万元及以上的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同比增长15—18%(不含)、18—20%(不含)、2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激励资金2万元、4万元、6万元;对2022年一季度销售额达4.5—45亿元(不含)的限额以上批发企业,同比增长15—18%(不含)、18—20%(不含)、2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激励资金2万元、4万元、6万元;对2022年一季度销售额达45亿元及以上的限额以上批发企业,同比增长15—18%(不含)、18—20%(不含)、2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激励资金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2.《浙江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企业稳定生产的实施意见》:一是支持企业抓生产。对2021年一季度限上商贸业营业收入(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企业,2022年一季度规上工业(限上商贸业)营业收入(销售额)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每家企业奖励1万元;限上商贸业营业收入(销售额)每同比增长500万元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
六、抓好政策统筹落实
(十八)深入开展提醒服务。通过“编制3张提醒清单、梳理4类提醒事项、采取5种提醒方式、提供6种办成渠道”强力推动部门提高主动服务意识,实现“提醒为开始,办成才结束;事前未提醒、首违不处罚;无条件补救、部门来承担”。(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局)
(十九)优化专班专员服务。完善“行业专班+服务专员”工作体系,做好“一对一”稳供促销、融资信贷、员工通勤等各项精准服务。(牵头部门:区企业服务中心)
(二十)加快政策落地落实。做好各级惠企政策的公示公告、宣传解读、咨询辅导,加快申报兑现国家、省、市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等政策,确保“应减尽减”“应退尽退”。区级普惠政策审核兑现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纳入“免申即享”政策项目审核兑现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牵头部门:各产业部门,区企业服务中心,各园区)
本政策针对2022年一季度符合条件的事项进行单独激励,符合温江区其他激励政策规定的可同时享受,但符合本政策的同一项目、同一企业不重复激励,满足多个激励条件的项目可从高激励,适用于工商注册、统计关系、税收解缴关系均在温江区并依法经营的企业、管理团队或个人,获得激励资金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或个人承担。本政策由区发改局会同有关牵头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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