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成财农发〔2021〕109号),下达2022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3500万元。
一、资金分配情况
(一)村级产业发展定额资金(2880万元)
按照“分类分档支持”和“对重点帮扶村予以倾斜支持”要求,对过渡期的帮扶村分两类三档进行支持。对17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含6个已脱贫村),按每村40万元进行扶持;对100个市级乡村振兴重点提升村,其中20个新纳入村按每村30万元进行扶持,其余80个已脱贫村按每村20万元进行扶持。资金全部用于村级产业发展(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包括:成都东部新区560万元、简阳市2320万元。
(二)巩固衔接资金(620万元)
按照我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根据新增动态监测户和相关人群数量及结构、相关人群收入、政策因素、绩效等考核结果等4个因素测算分配。资金用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和巩固衔接重点帮扶项目。包括:成都东部新区243万元、简阳市356.5万元.
二、管理使用要求
由成都东部新区和简阳市有关部门按照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要求和资金项目管理规定,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尽早分配落实,项目尽快开工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本文转载自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