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5部门印发了《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162号),下达我市2022年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703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预算328万元,省级资金6709万元。
为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要求,结合下达资金任务和因素测算(成都东部新区和简阳市相关人群数量及结构、相关人群收入、政策因素、绩效等考核结果等4个因素)要求,对本批次下达资金预算7037万元进行了分解下达,其中:成都东部新区2720万元,简阳市4317万元。同时,要求两地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原则上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选择项目,精准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脱贫成效更加稳定、更可持续,全面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将产业发展作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2022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占比原则上不低于下达至县中央资金的55%、省级资金的50%,且不低于2021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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