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成都市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党委政府有关“双减”工作精神,按照我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委厅【2021】59号)文件要求,成都文化广电旅游局在开展前期调研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拟制了《成都市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2年1月16日)

系 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61885322

 

附件:成都市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12月15日  

本文转载自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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