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 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健全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文化和旅游厅于今年4月启动了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根据《四川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经各地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报经厅第 22次厅务会议审核,确定了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市非遗中心任平入选,实属荣幸。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 富知识和核心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重要承载者, 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本体力量的代表性人物。任平作为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艺术研究院)副院长兼曲艺团团长,四川清音李派第三代传人,国家一级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业务过硬,在四川清音领域成绩卓著,在四川清音的保护、传承、发展领域做出了突出贡献。在今后将继续提升自身技艺水平和实践能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率先垂范、尽职尽责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四川清音的保护、传承及发展贡献更多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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