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艺术基金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1年11月9日,四川艺术基金第一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在文化和旅游厅4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报了四川艺术基金理事会成员调整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艺术基金2021年度拟立项资助项目的请示》《四川艺术基金2021年度绩效目标》《四川艺术基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四川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文化和旅游厅一级巡视员,四川艺术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秘书长王琼主持会议并讲话,四川艺术基金理事会理事,厅艺术处和基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汇报了四川艺术基金2021年度项目申报、评审、资助额度建议、绩效目标以及2022年度一般项目资助申报指南等情况,与会理事对上述议题进行了认真研讨。

会议强调,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要充分结合文旅部和我省“十四五”艺术创作规划,重点关注现实题材,扶持革命历史题材,突出四川特色题材,推进新时代四川艺术精品创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项目资助方向、资助额度。

会议要求,一是充分发挥艺术基金的孵化、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指导,推动全省各地区艺术创作、各艺术门类均衡发展。二是要进一步修订完善艺术基金项目申报、评审、结项、监督等内控管理制度,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纪意识、规矩意识,推动各项内控制度执行落到实处。三是要抓好项目环节全程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严守政治导向关口,筑牢意识形态防线,对拟立项资助项目的监督、结项验收必须做到高标准、严要求,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基金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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