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部门 】成都市新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开始时间】
2021-11-02
【征集状态】
已结束
【结束时间】
2021-11-21
为加强对区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事项的监督管理,规范公司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决策程序,根据《中共成都市新津区委办公室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通知》(新委办〔2021〕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国资局起草了《成都市新津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21年11月21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成都市新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1402649582@qq.com
电话:028-82596489
意见和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1日。
本文转载自 新津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