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规范、有序、高效的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管理机制,促进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年)》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新区实际,我局牵头起草形成了《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按照成都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实施细则,现征求公共意见建议。
一、提出意见和建议,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意见征集时间:2021年10月25日-11月23日。
三、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85787337@qq.com,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归纳整理和分析,请附上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5日
★天府新区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V30公开征求意见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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