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四川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评定办法》《四川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奖补办法》意见的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6号)精神,我厅牵头拟定了《四川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评定办法》和《四川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奖补办法》,现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10月15日。请于2021年10月15日18:00前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农业农村厅。

联系电话:028-85505522

电子邮箱:nb4c@163.com

附件:1.四川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2.四川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职业农民与家庭农场发展处

2021年10月11日

四川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

本文转载自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0)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电话咨询:176-2829-5019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business@hc-xk.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00,节假日休息

添加微信
添加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