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5000万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将安排方案公告如下:
一、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资金100万元
(一)安排原则
按照相关人群数量因素进行测算分配。一是对截止6月30日确定的动态监测帮扶对象31户103人,按照每人5000元标准进行扶持,共计51.5万元,分别为:成都东部新区23.5万元、简阳市16.5万元、郫都区1万元、邛崃市2.5万元、崇州市3万元、蒲江县5万元。二是对2019年成都东部新区和简阳市按照全省统一工作安排,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的59户140人,按每人3500元标准进行扶持,共计48.5万元,分别为:成都东部新区25.75万元(另安排以往结余资金0.5万元一并使用)、简阳市22.75万元。
(二)资金用途
由县级按照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要求,对正式纳入监测的帮扶对象因户因人实施产业发展、就业补助(奖补)、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切实消除致贫返贫风险。
二、巩固衔接资金4900万元
(一)安排原则
按照相关人群数量及结构(权重30%)、相关人群收入(权重30%)、政策因素(权重30%)、绩效等考核结果(权重10%)等4个因素进行分配,成都东部新区1985万元、简阳市2915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村级产业发展资金2880万元。成都东部新区560万元、简阳市2320万元。按照“分类分档支持”和“对重点帮扶村予以倾斜支持”要求,对过渡期的帮扶村分两类三档进行支持。对17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含6个已脱贫村),按每村40万元进行扶持;对100个市级帮扶村,其中20个新纳入村按每村30万元进行扶持,其余80个已脱贫村按每村20万元进行扶持。
2.巩固衔接重点项目资金2020万元。成都东部新区1416万元、简阳市604万元。
(二)资金用途
1.村级产业发展资金。全部用于村级产业发展(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2.巩固衔接重点项目资金。由县级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际需求,在县级项目库中择优选取项目,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和其他巩固衔接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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