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川财农〔2021〕94号

成都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支持做好农业相关工作,经研究,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下达你地,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科目(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0〕85号)等文件要求,抓紧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请你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资金使用方案。与融通农业发展(成都)有限责任公司做好衔接,该公司比照当地企业农户落实相关支农政策。

三、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等有关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区域绩效目标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分解下达的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23日

川财农〔2021〕94号附件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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