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成都东部新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管理,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经营秩序,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第8号)(2019年修订版)、《四川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管理规范》(DB51/T 1553-2012)、《成都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管理规范》(成办发〔2008〕53号)、《成都市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经营管理指南》等文件,成都东部新区结合实际,制定《成都东部新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经营管理规范》(详细内容见附件)。
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8月24日前反馈至邮箱ipb_dbxq@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成都东部新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经营管理规范反馈意见”。
附件: 成都东部新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经营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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