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成财农发〔2021〕46号),下达东部新区2021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74万元,现将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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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成都东部新区关于2021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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