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东部新区农家乐经营活动,提升服务品质,促进乡村旅游优质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根据《成都市农家乐管理办法》《成都市三岔湖水环境保护条例》《成都市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保护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规、条例的相关规定,成都东部新区结合实际,制定《成都东部新区农家乐管理办法》(详细内容见附件)。
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6月29日前反馈至邮箱dbxqwltj@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成都东部新区农家乐管理办法反馈意见”。
本文转载自 成都市东部新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