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第二季度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9〕11号)等文件要求,农业农村厅对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2021年第二季度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内容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农业农村厅对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可用性、信息更新、服务实用、互动回应、安全防范等5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查。

二、自查结果

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严格执行逐级审核机制,不存在未经审核就发布、发布内容不合规定等情况;内容更新及时,重要栏目做到每日更新,不存在长期不更新栏目或空白栏目的情况;信息发布没有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泄露国家秘密以及发布内容不当等问题;栏目设置和运维保障等符合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要求,服务功能、互动功能、搜索功能等各项功能均能正常使用。第二季度未发生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被篡改、被攻击的安全事件。

截至6月7日,第二季度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2666余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54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62条,厅长信箱共处理来信15件。

三、下一步措施

一是狠抓落实,加强日常监测。严格执行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加大网站巡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保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

二是总结归纳,形成长效机制。梳理并总结归纳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不断完善网站与新媒体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8日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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