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省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告

为加强四川省省级储备冻猪肉管理,确保储备肉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和储存安全,做到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有效发挥其作用,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1年第4号)和《四川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等规定,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共同研究起草了《四川省省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519日至2021620,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宝贵意见:

1.信函邮寄:成都市金牛区成华街7号四川省商务厅(邮编:610081

2.传真:(0288322467583223610

3.电子邮件:sychu2005@126.com

反馈意见时,请在信封、传真首页和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储备肉办法》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所收到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四川省省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商务厅

2021519

本文转载自 四川省商务厅,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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