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复《四川省新一代人工智能2021年度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科技厅:

贵厅《关于征集<四川省新一代人工智能2021年度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收悉,建议:

一、将“三、重点任务”之“(三)推进国家试验区(先导区)建设”,增加先导区建设内容:“……。积极推动成都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立足成都人工智能产业基础和旺盛需求,打造特色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场景,营造激励创新的制度和政策环境,释放人工智能的赋能效应,形成若干产业集聚区,打造有活力的产业生态圈,辐射带动“一带一路”、成渝双城经济圈人工智能融通发展和产业培育壮大,成为高质量发展重要引擎。”

二、“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成都市等”修改为“责任单位: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成都市等”。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5月11日

本文转载自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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