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武侯区委副书记、区长林丽主持召开区政府第11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武侯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武侯区政府领导郭小平、潘永革、吴影梦、林金辉、丁宁、黎焰飚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卓锋,区政协副主席刘立新列席会议。
为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全面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武侯区在2020年启动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全面创建、梳理自查阶段,并将在今年迎接检查。会议指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举措,对于积极构建生态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生态文化繁荣的“国际商务高地·人文宜居武侯”,具有重要意义。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聚焦《武侯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中的5个阶段30项创建指标,建立工作机制、倒排时间进度,加强工作保障、强化目标考核,健全完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常态化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积极开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局面。
会议还学习了《成都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审议通过了其他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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