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四川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产业〔2018〕232号),为进一步推动工业遗产项目保护和利用,我厅起草了《四川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460098192@qq.com)。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四川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2月22日

本文转载自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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