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武侯赛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第31届成都大运会武侯赛区专项资金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专项资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会同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单位形成了《第 31 届成都大运会武侯赛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在29日前反馈至成都市武侯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附件: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武侯赛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武侯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1
21

联系人:李代雷;

联系电话:85075054,电子邮箱:276559186@qq.com

 

 

附件

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武侯赛区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武侯赛区专项资金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专项资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省、市、区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专项资金是指武侯区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支持保障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武侯赛区的资金。

第二章 资金使用范围

第三条  专项资金用于对武侯赛区相关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一)赛区办(专班)日常办公保障;

(二)各场馆中心赛事保障;

(三)各场馆中心需区级财政负责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四)各场馆中心集中办公保障;

(五)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等差旅支出;

(六)武侯赛区委或成都大运会执委会安排需使用专项资金的工作项目。

第三章 资金审批

第四条 赛区办(专班)工作运行资金需求,由赛区办(专班)提出,经赛区办(专班)工作会研究后,按资金需求多少,逐级进行审批。具体流程如下:

第五条  场馆中心的资金需求,经场馆中心主任研究审议后,向区赛区办(专班)上报资金拨付请示,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在30万元以内的,由赛区办主任审核同意后拨付;在3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内的,由赛区办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拨付;在1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内的,由赛区办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报赛区委主任、区政府区长审核同意后拨付;300万元及以上的,由赛区委主任、区政府区长召集专题会审议通过后拨付。具体流程如下:

    第六条  为高效保障赛事活动开展,场馆中心涉及需要由行业部门主导统一实施的项目,由各相关工作组向所在场馆中心提出申请,经场馆中心主任研究同意后,报赛区办研究审批实施。

第四章 资金拨付

第七条  赛区办(专班)工作运行资金支出需求,由区文体旅局负责完善合同或相关手续,按三重一大有关规定履行资金支出程序,进行代付,并按相关程序在专项资金中进行账目调整。

第八条  场馆中心资金需求由区文体旅局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后报区财政局办理预算调整到各属地街道,各属地街道按“三重一大”有关规定履行资金支出程序。

第九条  行业部门主导统一实施的项目资金需求,由区文体旅局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后报区财政局办理预算调整到项目实施部门,各部门按“三重一大”有关规定履行资金支出程序。

 第十条  年度终了或专项工作结束,区文体旅局应对街道、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进行核查,就结余资金提出处理意见,区财政局根据区文体旅局的意见同街道和项目实施单位办理专项资金结算。

第五章 资金监督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使用方应严格按相关管理规定,依法依规使用,做好资料归档,以备审计、检查。

第十二条  区文体旅局、各场馆中心属地街道、相关行业部门专项资金应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区文体旅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武侯赛区办召集相关单位研究决定。

 

本文转载自 武侯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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