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支持长江禁捕安排情况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0〕85号)等规定,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4147万元,用于支持长江禁捕相关工作。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川财农〔2020〕85号等规定实施管理。现公告如下。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公告表(长江禁捕)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0月15日

1 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公告表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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