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征求《四川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维护和培育文化生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厅起草了《四川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97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

电话:028-86703719

传真:028-86703719

邮箱:13508785@qq.com

附件:四川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本文转载自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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