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取消成都市松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金属结构件制造项目环评备案号的通报 2020年8月26日 下午3:52 申报管理 新津区 阅读 234 联系我们 ※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四款规定:“依法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将环境影响登记… 此文章为会员专享内容,请登录或注册后查看完整详情 赞 (0) 0 生成海报 相关推荐 申报管理 关于开展《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软件首版次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征集工作的通知 川经信装备函〔2026〕80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单位,有关省级行业协会、学会: 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的通知》(川经信装… 20小时前 申报管理 关于申报2026年度《成都市双流区空港科创人力资源协同创新政策措施》科技类项目的通知 区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镇(街道),各相关企业: 按照工作安排,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市双流区空港科创人力资源协同创新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成都市双流区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 20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