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援企稳岗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实施《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做好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20〕14 号),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效应,切实帮助企业脱困发展,现就做好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专项审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企业委托开展生产经营专项审计时,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发表专业、真实的审计意见,不得与被审计企业串谋套取失业保险基金并从中牟利。
二、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以应有的职业谨慎和职业怀疑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执行充分、适当的审计程序。对企业提供的相关凭证的真实性、适当性、规范性进行审慎核查,充分考虑由于舞弊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对审计证据存在异常的,请及时要求企业补充提供充分且适当的审计证据,避免由于舞弊或错误所致的财务报表产生的错报风险,确保审计质量。
三、各会计师事务所发现申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申报条件违规冒领骗取失业保险基金等情形的,请及时向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反馈。
四、人社、财政、审计部门将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开展抽查审计,发现企业受托会计师事务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导致失业保险基金被骗取套取的,将依法追回企业已领取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并依法由行业主管部门对涉事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行业惩戒或行政处罚,并将涉事单位及个人记入相关诚信系统(档案),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审计局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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