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91号)等规定,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一批)91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各地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91号)等规定实施管理。现公告如下。
附件: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一批)公告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20日
附件: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一批)公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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