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情况的公告

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和《四川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17〕95号)等规定,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731568万元,用于直接补贴政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等。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四川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17〕95号)等规定实施管理。现公告如下。

附件: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公告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月17日

1-提前下达 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公告表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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