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2号)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17〕97号)等规定,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05487万元,用于秸秆综合利用、渔业资源保护、落实对农牧民的补助奖励政策等。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17〕97号)等规定实施管理。现公告如下。
附件: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公告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月17日
2-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公告表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