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四川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农机鉴〔2020〕1号

各有关单位:

2019年,依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及相关产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法,开展了我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证后监督按照“双随机”要求,随机抽取证后监督对象和监督检查人员,按照规定内容及方法实施监督检查。

(一)监督对象

在获证产品库中随机抽取21个企业61个产品,实施了证后监督检查工作。

(二)检查人员

监督员从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库中随机抽取,组成检查小组。每个小组由2人组成,其中1人任组长,共成立4个工作组。

(三)检查内容

一是检查制造商名称、地址一致性。当制造商与生产厂相同时,检查制造商营业执照与推广鉴定证书上制造商名称及注册地址的一致性;当制造商与生产厂不同时,检查制造商和生产厂营业执照与推广鉴定证书上制造商和生产厂名称及注册地址的一致性。二是检查产品一致性。检查样机铭牌上的产品型号和产品名称与推广鉴定证书和鉴定报告中内容是否一致,整机结构型式、主要技术参数及关键部件配置与鉴定、检验报告是否一致。三是检查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涂改、转让、超范围使用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等情况,是否存在伪造、冒用或使用过期的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等情况,制作的标志格式及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四)监督检查方法

采取现场调阅审查相关记录和核对检测样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小组对照制造商、生产厂(适用时)营业执照和推广鉴定证书,查看名称、地址信息是否变化;对照样机、推广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及鉴定、检验报告等,检查产品一致性情况;查看鉴定证书及标志的使用情况等。现场及时做好有关情况的记录。

二、监督检查结果

2019年共随机抽取21个企业61个产品作为监督检查对象。其中9家企业的23个产品合格;9家企业31个产品整改确认后合格;4家企业自愿放弃7个产品证书。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多数企业能够自觉遵守有关推广鉴定产品、证书标志管理及产品、企业信息变更有关规定,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一)未制作或未粘贴推广鉴定标志,或制作的标志不符合要求,涉及9家企业的31个产品。

(二)因市场变化、优化升级等原因,企业自愿放弃证书,涉及4家企业的7个产品。

四、检查结果处理

按照工作规范要求,监督检查结论为“合格”或“整改确认后合格”的,继续维持被检查企业和产品所获得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性(见附件1);自愿放弃证书的,注销被检查企业和产品所获得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2)。

附件:1、四川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维持证书有效性的产品及生产企业目录

   2、四川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注销证书的产品及生产企业目录

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2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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