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市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成财绩〔2019〕6号)文件要求,市商务局对竞争立项所有支持项目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依据及其政策目标简述。
为加快我市服务业领先发展,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根据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大会、《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等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我局会同财政局修订完善了《成都市加快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及实施细则,并于2017年12月联合对外发布。
2. 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按照《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商务局作为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为根据我市服务业需要,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专项资金支持政策,提出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和支持标准;编制专项资金预算并按规定报批;会同市财政局开展项目申报、评审和公示工作等。
3.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程序和依据。
按照《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采用竞争立项分配的项目按照以下程序申报、审核和拨付:
(1)发布支持政策。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竞争立项部分)支持政策并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告。
(2)项目申报。区(市)县商务部门负责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本区域内企业(单位)通过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申报项目,并将初审合格的项目推荐到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
(3)项目评审。市商务局对区(市)县初审合格报送的项目进行评审后纳入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库。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从项目库中择优选取项目予以立项、并纳入专项资金预算。
(4)项目验收。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对验收审合格需进行审计的项目(审计项目主要指支持项目涉及企业或单位相关财务数据或票据等作为补助或奖励重要计算依据),由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开展审计工作。
(5)项目公示。对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应通过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资金拨付。市商务局整理汇总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并按照《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后集中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在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下达区(市)县财政主管部门,由区(市)县财政局会同商务部门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
4.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具体支持方向。
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我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18年竞争立项项目资金具体支持方向为:支持中优区域商品市场疏解提升;支持商圈建设;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电子商务生态环境建设;支持川菜企业加工配送体系建设;支持餐饮企业连锁经营;
支持川菜国际文化交流;支持社区再生资源处置能力提档升级;支持农商对接扩大鲜活农产品经营;支持“成都服务”开拓境外市场;支持服贸企业参加境外专业展会;支持中介服务和“走出去”服务保障;支持开展对外投资和承包工程;支持开展“走出去”经贸促进活动;支持外贸企业参加境外专业展会、境外品牌推广活动、广交会;支持商务行业协会发展。
5. 申报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简述本项目设定的申报条件、支持范围、支持方式对实现项目政策目标的意义。
申报项目的支持对象为我市所辖的区(市)县、乡镇人民政府;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市的独立法人企业及行业协会、院校和相关研究咨询机构等。支持范围包括聚力推进“中优”、支持电子商务生态圈建设、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支持“成都造”市场拓展、支持开放型经济生态圈建设。支持方式主要为事后补贴或奖励。
通过设定申报条件、支持范围和支持方式,对达到政策要求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项目绩效结果可呈现,更利于发挥专项资金的产业引导作用,为全市内外贸企业、协会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6. 资金分配的方法及考虑因素。
本次纳入自评范围的所有项目资金分配的方法为竞争立项,按照支持政策要求择优进行支持。
(二)项目目标
1.项目年度主要任务目标。
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要求,2018年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竞争立项部分)重点用于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强化服务业要素保障、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支持“成都服务“开拓境外市场、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大力推动“成都造“市场拓展等方向。2018年,全市商务工作主要预期目标: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增长8%;境外投资备案总额和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达到45亿美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7万亿元。
2.
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简述。
为了确保年度项目目标实现,做好2018年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竞争立项部分)的申报审核工作,市商务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2018〕6号)文件,并于2018年1月31日组织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申报企业等组织开展专题政策讲解和申报培训。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竞争立项部分年初预算22467.5万元,根据当年实际申报审核情况,按照《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批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对预算资金进行了调整,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竞争立项部分调减预算13123.91万元,调整后预算为9343.59万元,实际拨付9343.59万元,与调整后预算比较,实际执行率为100%。无资金结余结转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18年竞争立项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制表单位:成都市商务局
单位:万元
|
支持方向 |
年初预算 |
预算调整 |
调整后预算 |
实际拨付 |
资金来源 |
|
支持特色街建设 |
480.00 |
-480.00 |
0.00 |
0.00 |
市级 |
|
支持商圈建设 |
800.00 |
-513.21 |
286.79 |
286.79 |
市级 |
|
支持“中优”区域商品市场疏解提升 |
800.00 |
-600.00 |
200.00 |
200.00 |
市级 |
|
支持楼宇经济高端发展 |
460.00 |
-460.00 |
0.00 |
0.00 |
市级 |
|
支持标准化菜市场建设 |
1200.00 |
-1200.00 |
0.00 |
0.00 |
市级 |
|
支持“成都服务”开拓境外市场 |
1700.00 |
-849.04 |
850.96 |
850.96 |
市级 |
|
支持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和承包工程 |
900.00 |
-364.37 |
535.63 |
535.63 |
市级 |
|
支持企业开展“走出去经贸促进活动” |
800.00 |
-33.75 |
766.25 |
766.25 |
市级 |
|
支持外贸企业参加境外专业展会 境外品牌推广活动、广交会 |
3500.00 |
809.03 |
4309.03 |
4309.03 |
市级 |
|
支持服贸企业参加境外专业展会 |
658.50 |
-593.56 |
64.94 |
64.94 |
市级 |
|
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 |
2000.00 |
-1300.00 |
700.00 |
700.00 |
市级 |
|
支持电子商务生态环境建设 |
1500.00 |
-700.00 |
800.00 |
800.00 |
市级 |
|
支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建设 |
200.00 |
-200.00 |
0.00 |
0.00 |
市级 |
|
支持农商对接扩大鲜活农产品经营 |
300.00 |
-3.00 |
297.00 |
297.00 |
市级 |
|
支持川菜产业加工配送体系建设 |
200.00 |
-150.00 |
50.00 |
50.00 |
市级 |
|
传承弘扬餐饮“老字号” |
100.00 |
-100.00 |
0.00 |
0.00 |
市级 |
|
支持餐饮企业连锁经营 |
100.00 |
-80.00 |
20.00 |
20.00 |
市级 |
|
“互联网”+社区便民服务示范点建设 |
400.00 |
-400.00 |
0.00 |
0.00 |
市级 |
|
社区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处置能力提档升级 |
150.00 |
-136.79 |
13.21 |
13.21 |
市级 |
|
支持川菜国际文化交流 |
70.00 |
-69.16 |
0.84 |
0.84 |
市级 |
|
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 |
2959.00 |
-2959.00 |
0.00 |
0.00 |
市级 |
|
支持企业开展“成都造”市场拓展活动 |
1300.00 |
-1300.00 |
0.00 |
0.00 |
市级 |
|
支持区(市)县开展“成都造”市场拓展活动 |
750.00 |
-750.00 |
0.00 |
0.00 |
市级 |
|
支持中介服务和“走出去服务保障” |
540.00 |
-519.51 |
20.49 |
20.49 |
市级 |
|
支持行业协会协会发展和开展专项活动 |
600.00 |
-171.55 |
428.45 |
428.45 |
市级 |
|
合计 |
22467.50 |
-13123.91 |
9343.59 |
9343.59 |
|
以上为2018年竞争立项部分所有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到位情况,资金来源为市本级专项资金。资金拨付由市商务局整理汇总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提出资金拨款方案集中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在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下达区(市)县财政主管部门,由区(市)县财政局会同商务部门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主要存在问题是各区(市)县财政局会同商务部门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流程不同、时间不一。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商务局作为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为根据我市服务业需要,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专项资金支持政策,提出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和支持标准;编制专项资金预算并按规定报批;会同市财政局开展项目申报、评审和公示工作等。资金拨付由市商务局整理汇总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提出资金拨款方案集中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在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下达区(市)县财政主管部门,由区(市)县财政局会同商务部门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支持政策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组织架构
为做好2018年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竞争立项部分)的申报审核工作,市商务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2018〕6号)文件。主要职责为:
1.
各区(市)县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按照支持政策及实施细则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申报项目在信息平台上进行初审。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支持政策及项目申报资料是否齐备;财政部门负责审核申报单位纳税关系是否在本辖区。
2.
市商务局各业务处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对业务范围内所有区(市)县转报项目进行审核。项目评审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审核合格项目的申报材料、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对评审合格需进行审计的项目(审计项目主要指支持项目涉及企业或单位相关财务数据或票据等作为补助或奖励计算依据),由市商务局委托事务所开展专项审计。
(二)项目管理情况
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2018〕6号)文件要求,项目申报时间为2018年3月1日00:00-4月20日23:59,超出申报时间,不予受理。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要求按时进行了项目申报,并按支持政策提交了相关佐证材料。支持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区(市)县初审、处室复审、专家评审、拨付前审计、公示等环节进行确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项目申报审核,项目监管环节为: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申报项目,单位负责人进行复核确认;各区(市)县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按照支持政策及实施细则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申报项目在信息平台上进行初审;市商务局各业务处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对业务范围内所有区(市)县转报项目进行审核,负责组织开展专家评审、拨付前审计、公示。通过层层把关、公示等多种方式,尽量减少失误,使服务业专项发展资金支持到优质项目,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项目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任务量
2018年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竞争立项部分实际支持项目301个,支持资金9343.59万元。支持项目均达到了《成都市加快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及实施细则、申报审核文件要求。由于采用的是事后补贴或奖励形式,支持项目均为已完成项目,其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均符合政策要求。
(二)项目完成质量
按照《成都市加快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及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对项目支持标准、申报条件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项目绩效指标是支持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项目均为已完成项目,其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符合政策要求,达到了支持政策预期目标。
(三)项目完成进度
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2018〕6号)文件要求,支持项目的实施期间为2017年7月1日-2018年3月31日。企业申报时间为2018年3月1日00:00-4月20日23:59,超出申报时间,不予受理;区(市)县项目初审与转报时间为3月1日—5月10日;市商务局处室组织项目评审时间为3月1日—5月31日;项目拨付前审计时间为6月1日—6月25日;项目公示时间为5天。按照文件要求时间节点按时完成了各项工作。
五、项目效果情况
竞争立项部分项目实施以来,通过对优质项目的支持,鼓励企业开展商贸促进活动,支持发展电子商务生态圈建设,推动开放型经济生态圈建设,充分发挥了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有力带动了服务业相关行业的发展。2018年,全市服务业保持平稳增长、稳中提质发展态势。全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8304.0亿元,同比增长9.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01.8亿元,增长10.0%;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4983.2亿元,增长26.4%;备案投资总额275.2亿美元;全年电子商务交易额1.9万亿元,增长28.5%。
(一)对外贸易转型升级动能持续增强。深入开展外贸企业服务,组织2000多家企业参加首届进博会,意向成交金额近16亿美元。获批国家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推进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被确定为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全年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110亿元,增长120%。
(二)国内外经贸合作加密加深。“中国—欧洲中心”功能进一步提升,已入驻各类国际机构41家。中德中小企业合作区引进项目45个,中法生态园天府国际汽车博览城等项目加快推进。评选“一带一路”跨国领军和成长企业30家。与20个市州签订区域商务战略合作协议,“成都企业市州行”签订合作协议30个,构建服务全省的农产品销售网络,超10亿元特色农产品进入品牌商贸企业。
(三)国际消费城市特色彰显。实施“3512”商务行动计划,提升商圈和特色商业街区品质,宽窄巷子获批国家高品位步行街建设试点。打造社区商业消费新场景,20家新零售品牌落地。创新开展“过节耍成都”“2018成都国际时尚周”系列活动,2018新春欢乐购拉动消费超268亿元。20余场促销活动签约金额超10亿元。加快建设国际美食之都,实现餐饮收入900亿元,增长13.7%。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竞争立项部分支持项目,均按照《成都市加快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做好2018年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管理规范。由于对支持项目属于“事后补助或奖励”,在组织项目初审、审核以及审计时,比照支持标准和项目实现的绩效目标,综合择优选择进行支持,因此支持项目绩效目标均达到或满足政策要求,有较好的代表性和示范效应。从支持政策实施的效果来看,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在对推动成都市服务业发展,扶持服务业发展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重点区域和新兴行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起到了重要作用,取得明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在竞争立项支持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管理上,目前业务处室负责制定政策、项目审核、组织评审、委托会计事务所审计以及对外公示,职责较为集中,容易产生廉政风险;二是在资金拨付上,区(市)县拨付项目单位时间不统一,同一批申报项目,单位收款时间有先后。
(三)相关建议
对于2018年竞争立项支持项目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规范组织管理,对目前业务处室职责较集中进行研究,对政策制定、项目审核评审以及委托审计三项工作适度分离,由不同处室负责,减少岗位廉政风险;对资金拨付不统一的问题,将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专项资金尽快拨付至项目单位。
附件: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成都市商务局
2019年4月19日
附件
2019年成都市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自评得分 |
分值 |
指标评价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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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项目决策 |
(5分)科学决策 |
必要性(政策依据) |
3 |
3 |
项目符合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行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度分析。 |
|
|
可行性(政策完善) |
2 |
2 |
可行性论证充分,项目酝酿程序规范,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健全完善。 |
|
||
|
(5分)绩效目标 |
明确性 |
3 |
3 |
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细化,可衡量。 |
|
|
|
合理性 |
2 |
2 |
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合理可行。 |
|
||
|
(5分)资金管理 |
资金分配 |
5 |
5 |
资金分配管理科学合理、规范有序;体现支持重点和公平合理性,符合财政资金改革方向。 |
|
|
|
(15分) 项目管理 |
(5分)投入管理 |
预算执行率 |
5 |
5 |
预算执行率=实际拨付金额/预算安排资金*100%(预算数一般采用年初预算数,如存在政策变化等因素可采用调整预算数) |
|
|
(5分)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2 |
财务、收入、资产、采购等制度健全 |
|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1 |
1 |
有财务监控机制,并得到执行;会计、成本核算准确。 |
|
||
|
资金使用规范性 |
2 |
2 |
资金使用符合规定,拨付手续齐全。 |
|
||
|
(5分)项目管理 |
项目申报规范性 |
1 |
1 |
得分要素:提交的材料正确完备;按照申报流程申报;将申报材料在截止日期前交相关部门。缺乏一个得分要素扣1/3分值。 |
项目最终得分=项目实际得分/按扣除该指标分值*100 |
|
|
资金分配规范性 |
1 |
1 |
得分要素:严格按照审核结果对补贴对象进行补贴发放;补贴发放流程符合相关规定。缺乏一个得分要素扣1/2分值。 |
|
||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1 |
得分要素: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合理。缺乏一个得分要素扣1/3分值。 |
|
||
|
资格审核(含复审)规范性 |
1 |
1 |
得分要素:完成了所有规定内容的审核;审核方式遵循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核;审核结果正确无误。缺乏一个得分要素扣1/4分值。 |
|
||
|
信息公开情况 |
1 |
1 |
得分要素:公示的信息全面完整;公示的方式遵循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公示。缺乏一个得分要素扣1/3分值。 |
|
||
|
(70分) 项目绩效 |
(20分) 项目完成 |
完成数量 |
5 |
5 |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
|
|
完成质量 |
5 |
5 |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
|
||
|
完成时效 |
5 |
5 |
(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 |
|
||
|
完成成本 |
5 |
5 |
(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 |
|
||
|
(40分)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15 |
15 |
反映相关产出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参考投入产出率、回报率、增长率等指标。 |
|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15 |
15 |
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参考撬动率、贡献率、达标率、覆盖率、就业率、改善率等指标。 |
|
||
|
环境效益(可选项) |
5 |
5 |
反映相关产业对自然环境改善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
|
||
|
满意度 |
5 |
5 |
反映服务或受益对象对相关产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一般采用问卷调查方式获得数据。每个受评项目均应进行满意度调查。 |
|
||
|
(10分) 长期影响力 |
长效管理(可选项) |
4 |
5 |
反映项目实施后是否可长期产生效益,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
|
|
|
人力资源(可选项) |
|
|
反映项目实施后受益对象能力、水平是否获得提升,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
|
||
|
部门协助(可选项) |
|
|
反映项目实施后部门间工作协作是否获得提升,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
|
||
|
配套措施(可选项) |
2 |
3 |
反映项目实施后续管理制度是否获得完善,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
|
||
|
信息共享(可选项) |
1 |
2 |
反映项目实施后信息共享功能是否实现,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
|
||
|
自评得分合计 |
9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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