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成污防“三大战役”办[2019〕52号)文件要求,我区依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重新修订了2015年新都区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将您的意见或建议以书面的形式于2019年11月17日17:00前返回新都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黄建斌 联系电话:13881705978 或 028-83046333
特此公告。
附件:
2019年新都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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