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确定2019年青白江国际铁路港进出口大宗商品(平板玻璃、玻璃纤维及制品和茶叶)中外标准对比分析研究服务供应商1名。中选供应商就成都青白江区国际铁路港进出口大宗商品中平板玻璃、玻璃纤维及制品和茶叶3类产品国家标准与其他国家(组织)相关标准分析项目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分别形成《中外平板玻璃标准指标对比分析报告》、《中外玻璃纤维及制品标准指标对比分析报告》、《中外茶叶标准指标对比分析报告》成果,要求报告至少包含3-5个相关组织或国家(须涵盖欧美洲和东南亚地区)的标准体系介绍、标准指标分析、分析结论、相关意见建议等内容,内容科学、合理、全面。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其经营范围需涵盖所投包件服务内容。
2.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4. 具有标准化体系研究基础、标准比对相关经验和相关对标评估专业技术力量。
5.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价文件
询价人根据科学合理、经济可行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现将有关情况明确如下:
1. 有意向的单位,请按本次询价采购的要求向青白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报价单及相关服务承诺等资料。
2. 报价文件内容
①报价单(须加盖公章);
②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③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④资质证明及资格证书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⑤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须加盖公章)。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7日17:00,地点为成都市青白江区青江北路62号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区2号楼2楼质量科。
2. 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均可,报价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询价人不予受理。
五、中选人确定和合同签订
1. 询价人根据青白江国际铁路港进出大宗商品(平板玻璃、玻璃纤维及制品和茶叶)中外标准对比分析研究服务项目内容要求,根据科学合理、经济可行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
2. 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30日内,到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合同。成交单位报价单和其他更优承诺等为签定合同的依据,按承诺时间完成项目,并出具合格的完税发票。
六、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议定。
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4日
(联系人:宋瑜,联系电话:028-83605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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